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 “公司”)于2021年1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《关于对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的关注函》(公司部关注 函【2021】第10号)(以下简称“《关注函》”),要求公司在2021年1月28日将有关说明 材料报送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,同时抄送派出机构。 收到《关注函》后,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。鉴于 回复内容尚待完善,相关内容需取得中介机构意见,同时部分核查工作受疫情应急等因素影 响,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回复内容。 延期期间,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,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重要内容提示: 1、根据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股东大会授权,公司为 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,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 27,224.70 万元。 2、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,近期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全部或部分解除, 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 54,911.88 万元。 3、公司参股子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为 22.7673%)与民生 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事项(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16 日刊载于《中国 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及巨潮资讯网的《关于涉及诉讼及股东告知函相关事项公告》,公告 编号:2020-162)尚未正式开庭或达成正式和解协议,公司将根据诉讼及担保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。
声 明 1、合并双方董事会及全体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 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对其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 合并双方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承诺,如本次换股吸收 合并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,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,不转让其在合并 双方/存续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,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合并双方/存续公司董事会,由董事会代其向深 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;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,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;董事会未向 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,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。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,承诺该等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。
声 明 1、合并双方董事会及全体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 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对其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 合并双方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承诺,如本次换股吸收 合并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,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,不转让其在合并 双方/存续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,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合并双方/存续公司董事会,由董事会代其向深 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;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,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;董事会未向 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,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。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,承诺该等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。
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城发环境”)与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 (以下简称“9728太阳集团”或“公司”)因筹划由城发环境通过向9728太阳集团全体股东发行 A 股 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9728太阳集团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(以下简称“本次交 易”),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,公司债券“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 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(第一期)”(债券简称:19 启迪 G1,债券代码:114439)、“启迪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(面向合格投资者)(第一期)” (债券简称:19 启迪 G2,债券代码:112978)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,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《证券时报》及巨潮资讯网 (www.cninfo.com.cn)披露的《关于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07)、《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08)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 下简称“《证券法》”)、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重组管理办法》”)、 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等法律法规和《9728太阳集团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等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9728太阳集团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独立董事,认真审阅了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城发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城发环境”)拟与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(以下简称“本次合并”) 事项的各个议案及相关资料、《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、 《关于推选谭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桑 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议案》,本着实事求是、认真负责的态度,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,经审慎研究,发表以下独立意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