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“9728太阳集团”或“公司”)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》和《公司章程》 的有关规定,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《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<借款协 议>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<金融服务协议>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进行了审查和监督。现基于我们独立、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:
作为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“9728太阳集团”或“公司”)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,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,根 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 定,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。现基于我们独立、客观的 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:
一、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、股东大会届次:本次股东大会为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。
为支持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9728太阳集团”)控股子公 司的发展,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,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4,9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(含借款、信用证开证、银行承兑汇票、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 等)。
根据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经营发展需要,公司控股子公 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7,9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,其中不超过 5,000 万元用 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,包括流动资金贷款、保函、信用证、承兑汇票、融资租赁、 保理等业务,期限不超过 5 年;不超过 12,900 万元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、融资租赁等业务, 期限不超过 20 年。
1、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《金融服务协议》,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 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,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,其中:人民币 5 亿元将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到期,本次申请存续,另 本次新增人民币 3 亿元,共计申请人民币 8 亿元。《金融服务协议》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9728太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对本项综合 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