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对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“公 司”)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《审计报告》(大信审字[2022]第 2-00727 号)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4 号—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》、深圳证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—业务办理》和《公司章程》、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规定,我们 对公司被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,现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:
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对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 “公司”)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《审计报告》(大信审字[2022] 第 2-00727 号)。根据中国证监会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——非标 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》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规、 规章制定的要求,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:
一、本次会计差错更概述及原因 2022 年 1 月 18 日,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《关于对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采取责令改正 监管措施的决定》([2022]1 号)(以下简称《决定书》,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露 的《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》,公告编号:2022-005)。
作为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(以下简称“9728太阳集团”或“公司”)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,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,根据 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等法律法 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。现基于我们独立、客 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: